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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达标赛通知
日期:2008-04-10 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普及健美操运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操字(1998)181号文件“关于下发《全国健美操大众锻 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休闲系(社体中心)将举办2008年全国健美操锻炼标准达标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达标赛对象:上海体育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 达标赛报名:

1、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25日。

2、地点:一餐门口,中午11点—12点。

三、 达标赛时间: 2008年5月25日上午09:00三级(中级)达标 、下午13:30五级(高级)达标。

四、 达标赛地点:上海体育学院(舞蹈房)。

五、 达标赛内容: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三级、五级规定动作(2004年版)。

六、 收费标准:报名三级(中级)、五级(高级)各收费30元/人。

七、 培训时间及费用(自选):5月14三级、15日五级;培训费50元/人。

八、 证书发放:凡通过各级锻炼达标赛标准者,发放由中国健美操协会统一认证的证书。

九、 蓝本认证:三级(中级)加一分,五级(高级)加两分。

十、 组织与承办单位: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休闲系(社体中心)。

十一、 注意事项:

1.通过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三级者方可参加五级达标。

2.达标赛按组进行,十人一组,按顺序排列,每组达标测试后立即离开考试场地,违者取消达标赛成绩。

3.若有未到或迟到的选手,一律算做自动弃权,不给予补通资格。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休闲系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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