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在读于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3.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学习勤奋刻苦,学位课程成绩≥75分,其他课程无不及格和补考科目。
5.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文体、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6.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认定时间范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行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研究生秘书以及辅导员组成评定小组成员。
三、申请流程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人数划定比例,如同一年级某专业名额有剩余,评定小组商议后可在同年级间调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由学院择优推荐,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采用公开答辩机制。
四、名额分配及标准
1.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2.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2019级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等级 |
硕士 |
博士 |
人文(15) |
休闲(21) |
体育人文社会学(博)(7) |
一等奖学金(20%) |
3 |
4 |
1 |
二等奖学金(40%) |
6 |
8 |
3 |
三等奖学金(20%) |
3 |
4 |
1 |
合计 |
12 |
16 |
5 |
2020级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等级 |
硕士 |
博士 |
休闲(17) |
人(20) |
社(30) |
体育人文社会学(博)(10) |
一等奖学金(20%) |
3 |
4 |
6 |
2 |
二等奖学金(40%) |
7 |
8 |
12 |
4 |
三等奖学金(20%) |
3 |
4 |
6 |
2 |
合计 |
13 |
16 |
24 |
8 |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学金为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为8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
五、评定细则
1.新生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研工部负责,研工部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的入学成绩进行奖学金等级划分。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奖学金,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校获得正式学籍后发放。
2.学业奖学金
非新生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考下表:
权重 |
各项指标 |
评分项目 |
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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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
以上一学年度的学位课程、必修课程的学业成绩为依据,以标准分方式计算,满分100分,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提供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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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双创 |
SCI(SCIE)、SSCI,1区和2区;体育科学、中国运动医学杂志等 |
300/篇 |
(第一、第二作者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60%、40%计分。由三人合作承担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50%、30%、20%计分。由四人或四人以上合作承担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负责人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50%、25%、15%计分。其他参与人员按照计分标准的10%计分。凡学术论文由我院研究生、导师组成,该学术成果可除去导师,按独立作者给予相应的科研得分。) |
SCI(SCIE)、SSCI,3区和4区;EI、A&HCI收录的论文等 |
200分/篇 |
重要报纸学术版理论文章 |
150分/篇 |
一般核心期刊论文A类(C刊) |
150/篇 |
一般核心期刊论文B类 |
100/篇 |
省级期刊(最多3篇) |
20分/篇 |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性文字成果,EI会议论文 |
50分/篇 |
奥科会、亚科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及其他国际体育学术会议论文 |
专题交流40分、墙报交流30分、书面交流15分。 |
全国性会议 |
专题交流20分、墙报交流15分、书面交流10分。 |
国家级项目 (国家级项目包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重点规划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部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 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项目、市科委重点项目、市社科重点项目、市教育科学重点项目、奥运攻关科研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一般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市科委项目、市社科项目、市教育科学项目、曙光项目、浦江项目、启明星项目、晨光项目) |
60分 (以科研处立项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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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 |
50分 |
厅局级项目 |
40分 |
外文学术著作 |
80分/本 |
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 |
70分/本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 |
60分/本 |
中文编(译)著(含出版教材) |
30分/本 |
参与编纂,且成书有编者名 |
10分/本 |
参与编纂,但成书没有编者名 (需提供证明材料) |
5分/本 |
赛事:挑战杯、互联网+及同等级别赛事,国家级奖项:金奖60/项、银奖50/项、铜奖40/项;省市级:一等奖4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20/项;校级:一等奖3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5/项(项目负责人得全部分数,项目组成员80%),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或赛事按同等级别的25%计算。(参与但未获奖2分,每名同学加分仅限两个项目) 作品:民运会等国家级奖项:金奖60/项、银奖50/项、铜奖40/项;汇创青春,大艺展(杯)等省市级奖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20/项(项目负责人得全部分数,项目组成员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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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表现 |
平时表现以休闲学院“五全育人”综合素质测评分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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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研三研究生:0%学习成绩+70%科研双创+30%平时表现
(2)研二研究生:30%学习成绩+50%科研双创+20%平时表现
(3)科研双创版块内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供知网截图和纸质期刊原件备查。
(4)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转载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重复累计。
(5)所有科研成果作者单位署名应以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若有通讯作者,则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也应为上海体育学院,相同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的申报工作中不得重复使用。
(6)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以发表见刊的时间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相符合为准。
(7)奖学金评定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在奖学金评选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细则由休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评定小组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调整。
休闲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