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上海体育大学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实际,特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在读的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所学专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良好。
3、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学习勤奋刻苦,评选周期内学位课程成绩无不合格现象(≥75分),无不及格和补考科目。
5、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文体、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6、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上年度9月1日-本年度8月31日。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当年参评对象总人数为依据,由学院按比例划分名额至各专业各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次。
三、评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度的课程成绩、综合成果、平时表现进行加权评定。基础成绩=(课程成绩M1+平时表现M2)
各考核项目比例权重表
考核指标 |
基础成绩 |
综合成果成绩 |
课程成绩系数M1+平时表现系数M2 |
二年级博士 |
0.7 |
0.3 |
上限100分 |
三年级博士 |
0 |
0.6 |
二年级硕士 |
0.7 |
0.3 |
三年级硕士 |
0 |
0.6 |
研究生综合成果计分标准
分类分级 |
S级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A1级 |
A2级 |
B1级 |
B2级 |
论文 |
100 |
50 |
30 |
20 |
10 |
3 |
2 |
1 |
著作 |
知识产权 |
比赛 获奖 |
普通 学科类 |
体育类 |
艺术类 |
说明: 1、论文:①第一作者,若有通讯作者,署名单位须为上海体育大学,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定排序靠前者,共同通讯作者只认排序靠后者;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上海体育大学;③研究内容须与专业学科方向一致;④等级就高,认两项。 2、著作:①主编100%,编委10%;②等级就高,认一项。 3、知识产权:等级就高,认一项,只认排名第一,且署名单位为上海体育大学。 4、比赛获奖: (1)普通学科类:①双创类,排名第一100%、成员20%;②其他类,排名第一50%、成员10%;③等级就高,认一项。 (2)体育类:①非奥运项目(武术除外)依此降低一个等级认定;②等级就高,认一项。 (3)艺术类:等级就高,认一项。 |
应用能力及职业发展 |
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
高中 |
3 |
①教师资格证需在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间获得; ②同一类别等级就高; |
初中 |
2 |
小学 |
1 |
国际主流体能协会认证证书 |
NSCA-CSCS; NSCA-CPSS |
3 |
ASCA Level1;NSCA-TASC-F |
2 |
ACSM-CPT; NSCA-CPT |
1 |
奥运项目裁判员资格证书 |
国际级 |
10 |
国家级 |
5 |
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
1 |
其他等级技能证书 |
1 |
|
备注:1、毕业年级研究生获得成果与申请截止时间相符合即可;2、毕业年级研究生发表核心以上期刊可以录用通知为依据,以录用通知为依据的核心以上期刊计分50%;3、毕业年级研究生于评选当年8月31日后取得的成果计分50%。
2、具体分类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平时表现评分表
日常表现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10) |
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专项学习(10) |
10/100%完成率 |
面向全体学生,完成率以“青年大学习”后台导出数据为准。 |
1、日常表现板块满分100分,超出100按100分计,不足0按0分计;2、根据研究生年级、类型加权后计入奖学金总评成绩 |
8/≥80%完成率 |
5/≥60%完成率 |
0/<60%完成率 |
其他重要专项学习活动 |
2/次 |
学院党委认定 |
创新意识与学术能力(20) |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
2/次 |
学院党委认定 |
在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中担任报告人 |
3/次 |
学院组织的读书论文报告会获奖 |
10—15 |
志愿服务及实践活动(30) |
春季无偿献血 |
10/次 |
依据学校记录 |
担任大型赛事志愿者 |
3/天 |
学校公示的大型活动,团委、研工部、本学院有记录,其他皆不计入;单项活动志愿者加分不超过5分 |
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含外派) |
2/天 |
参加校内各类比赛或担任工作人员,包括篮普、足普、排普、校运会比赛等 |
1/项 |
①证明材料本人提供,学院党委鉴定; ②认三项。 |
研究生自我管理(40) |
班委完成工作评价 |
1-10/人/学年 |
学院党委评定 (不得与本部门组织的活动重复加分) |
支委完成工作评价 |
1-8/人/学年 |
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评价 |
1-8/人/学年 |
研究生会部长(副)工作评价 |
1-5/人/学年 |
研究生会成员工作评价 |
1-3/人/学年 |
担任助辅、助管工作 |
1/人/月 |
在所属学院或其他部门任职;同一时间仅认定一个岗位 |
早活动(20) |
0.25/次 |
依据出勤情况定 |
校纪校规 |
评选周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未构成处分的 |
扣20/次 |
辅导员日常备案 |
评选周期内曾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已经解除的 |
扣100/次 |
研工部备案 |
评选周期内受到违纪处分且仍在期限内的 |
取消参评资格 |
|
学业 成绩 |
课程成绩 |
略 |
略 |
学院党委测算 |
测算结果加权后计入奖学金总评成绩 |
四、评定工作小组
由学院党政领导、教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及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问题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根据“可将国家奖学金评定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相结合”的有关规定,评审细则参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
①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年级综合排名前2%(不足1,按1计),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
②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已刊发论文 2 篇(其中一篇为 CSSCI、CSCD) 或者在 SCI、SSCI 刊源上发表 1 篇高质量论文,参加国家奖学金校级答辩。
2、根据荣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获评国家奖学金后,学业奖学金的获评人员自动按序增补。
3、本细则若有未尽事宜,一律以上位文件为准。
4、若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出现同分,优先综合成果分值高者排前,其次按论文分值高者排前。
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体育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
附件:学院研究生综合成果分类分级标准
附表:人文社科 A1 级刊物目录
附件
学院研究生综合成果分类分级标准
分类 分级 |
S级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A1级 |
A2级 |
B1级 |
B2级 |
论文 |
1.在Science、Nature、Cell、 NEJM、Lancet、JAMA、BMJ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收录的高水平论文。 |
1.在CSSCI来源刊物中顶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个一级学科1本,详见附表2.1)。 2.中科院期刊分区(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大类分区一区的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
1.中科院期刊分区(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大类分区二区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在CSSCI来源刊物(不含扩展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发表的学术论文。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文献为准)。 4.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 5.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编的学术论文。 6.中科院期刊分区(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大类分区三区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7.被IEEE、E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 |
1.在中文核心要目总览来源刊物、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中国教育报》《中国体育报》《解放日报》《文汇报》《学习时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文献为准)。 3.在中科院期刊分区其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被IEEE、EI会议收录的学术论文。 |
1.在国内外其他公开刊物、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一级学会组织的科学大会上做专题报告及以上的论文。 |
1.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一级学会组织的科学大会上做墙报交流的论文。 2.在全国二级学会组织的科学大会(年会)上做专题报告及以上的论文。 |
1.其他会议交流论文。 |
说明:(1)转载收录论文仅认定一次,就高认定。 (2)中科院预警期刊不包括在内。 |
著作 |
|
1.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著作。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出版的著作。 |
1.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译著)。 |
1.在“百佳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
1.其他公开出版的著作。 |
|
|
|
说明:(1)学术著作鉴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需认定后获得相应等级。 (2)表格中对应等级的条件是申报相应等级认定的条件,不是著作获得相应等级的条件。 |
知识产权 |
1.获得专利成果(包括软著)授权,且实现成果转化在校经费500万元(含)以上。 |
1.制定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需认定)。 2.获得专利成果(包括软著)授权,且实现成果转化在校经费300万元(含)以上。 |
1.制定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需认定)。 2.获得专利成果(包括软著)授权,且实现成果转化在校经费100万元(含)以上。 |
1.获得专利成果(包括软著)授权,且实现成果转化在校经费30万元(含)以上。 |
1.获得国际、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制定发布实施的全国性行业(团体)标准(需认定)。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成果转化在校经费20万元(含)以上。 |
1.制定发布实施的地方性行业(团体)标准(需认定)。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成果转化在校经费20万元以下。
|
1.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
|
比赛获奖 |
普通学科类 |
|
1.全国教学(学科技能)大赛最高等级奖。 2.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学校认定的赛事为准)最高等级奖。 |
1.全国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二等级奖。 2.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学校认定的赛事为准)第二等级奖。 3.全国“挑战杯”竞赛最高等级奖。 |
1.全国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三等级奖。 2.省级教学(学科技能)大赛最高等级奖。 3.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学校认定的赛事为准)第三等级奖、专项奖。 4.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最高等级奖。 5.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学科技能)大赛最高等级奖。 |
1.省级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二等级奖。 2.全国“挑战杯”竞赛第二等级奖。 3.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学校认定的赛事为准)第二等级奖。 4.省级“挑战杯”竞赛最高等级奖。 5.“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竞赛最高等级奖。 6.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二等级奖。 |
1.省级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二等级以下奖。 2.全国“挑战杯”竞赛第三等级奖。 3.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学校认定的赛事为准)第三等奖、专项奖。 4.省级“挑战杯”竞赛第二等级奖。 5.“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竞赛第二等级奖。 6.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学科技能)大赛第二等级以下奖。 |
1.校级教学(学科技能)大赛最高等级奖。 2.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 3.校级创新创业大赛最高等级奖。 4.省级“挑战杯”竞赛第三等奖。 5.“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竞赛第三等奖。 |
1.校级教学(学科技能)大赛最高等级以下奖。 2.校级创新创业大赛最高等级以下奖。 |
体育类 |
1.夏季奥运会第一名。 2.冬季奥运会第一名。 |
1.夏季奥运会第2-3名。 2.冬季奥运会第2-3名。 3.世界杯、世锦赛第一名(分站赛按总分计)。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 |
1.世界杯、世锦赛第2-3名(分站赛按总分计)。 2.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2-3名。 3.青奥会第一名。 4.亚运会第一名。 5.全运会第一名。 |
1.夏季、冬季奥运会取得参赛资格并完成比赛。 2.世界杯、世锦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4-6名。 3.青奥会第2-3名。 4.亚运会第2-3名。 5.全运会第2-3名。 6.亚洲杯第一名。 7.亚锦赛第一名。 8.全国学生运动会(含单项锦标赛)、青运会、单项锦标赛、民运会第一名。 |
1.青奥会第4-6名。 2.亚运会第4-6名。 3.全运会第4-6名。 4.亚洲杯第2-3名。 5.亚锦赛2-3名。 6.全国学生运动会(含单项锦标赛)、青运会、单项锦标赛民运会第2-3名。 7.全国体育院校锦标赛第一名。 |
1.亚洲杯第4-6名。 2.亚锦赛4-6名。
3.全国学生运动会(含单项锦标赛)、青运会、单项锦标赛、民运会第4-6名。 4.上海市运会、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 5.全国体育院校锦标赛第2-3名。
|
1.上海市运会、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2-3名。 2.国际邀请赛前3名。 |
1.国内邀请赛前3名。 |
说明:(1)学生参加的比赛需是代表学校、上海市或中国参加的比赛。 (2)获奖学生需为学校在籍学生,教练需是主训(主管)教练。 (3)名次为正式比赛项目,表演项目、展示项目不包含在内。 (4)非奥运项目(武术除外)依此降低一个等级认定。 |
艺术类 |
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 2.五个一工程奖 |
1.国家中宣部、文旅部、教育部主办的艺术竞赛最高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大赛最高等级奖。 |
1.国家中宣部、文旅部、教育部主办的艺术竞赛第二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大赛第二等级奖。 3.入围国家中宣部、文旅部主办的艺术教育(单项)教学成果展(需学校认定)。 4.入围国家中宣部、文旅部、教育部主办的艺术展演(需学校认定)。 |
1.国家中宣部、文旅部、教育部主办的艺术竞赛第三等级奖。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大赛第三等级奖。
3.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国际艺术竞赛(单项)最高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4.齐越朗诵艺术节全国最高等级奖项。 5.省级艺术展演(展示、竞赛)最高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6.华东六省单项艺术展演(竞赛)最高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7.入围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高级别综合性国际艺术节(需学校认定)。 8.全国文艺汇演(表演、晚会)节目(需学校认定)。 |
1.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国际艺术竞赛(单项)最高等级以下奖(需学校认定)。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大赛优等奖。 3.全国体育院校艺术比赛最高等级奖。 4.省级艺术展演(展示、竞赛)第二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5.华东六省单项艺术展演(竞赛)第二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6.齐越朗诵艺术节全国第二等级奖项。
7.省级文艺汇演(表演、晚会)节目(需学校认定)。 8.国家一级协会主办的艺术展演(展示、竞赛)最高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
1.省级艺术展演(展示、竞赛)第三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2.华东六省单项艺术展演(竞赛)第三等级奖(需学校认定)。 3.齐越朗诵艺术节全国第三等级以下奖项。 4.国家一级协会主办的艺术展演(展示、竞赛)最高等级以下奖(需学校认定)。 5.全国体育院校体育艺术比赛最高等级以下奖。 |
1.校级艺术作品(成果)展演(竞赛)获奖。 |
1.校级文艺作品(成果)、展演(竞赛)入围。 |
说明:商业性艺术展演不包括在内。获奖名次需为该项活动正式比赛项目,表演项目、展示项目不包含在内。 |
附表 人文社科A1级刊物目录
序号 |
一级学科 |
A1 |
1 |
语言学(中文) |
中国语文 |
2 |
语言学(外语) |
外语教学与研究 |
3 |
中国文学 |
文学评论 |
4 |
戏剧与影视学 |
文艺研究 |
5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文学评论 |
6 |
中国史 |
历史研究 |
7 |
世界史 |
世界历史 |
8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研究 |
9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研究 |
10 |
政治学 |
政治学研究 |
11 |
理论经济学 |
经济研究 |
12 |
应用经济学 |
金融研究 |
13 |
统计学 |
统计研究 |
14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学报 |
序号 |
一级学科 |
A1 |
15 |
工商管理 |
管理世界 |
16 |
哲学 |
哲学研究 |
17 |
社会学 |
社会学研究 |
18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学报 |
19 |
法学 |
法学研究 |
20 |
教育学 |
教育研究 |
21 |
教育学(教师教育) |
教育研究 |
22 |
心理学 |
心理学报 |
23 |
体育学 |
体育科学 |
24 |
音乐与舞蹈学 |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
25 |
艺术学理论 |
文艺理论与批评 |
26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与传播研究 |
27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中国图书馆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