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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素质拓展项目(第二课堂)加分细则(试行)
日期:2023-03-22 阅读:

第一栏: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25分)

内容

分值

平时综合表现

0-10

参加校党校学习结业

6

参加校团校学习结业

5

国家级奖励

15

获市优秀党员称号

5

获校级优秀党员称号

3

市十佳共青团员

5

市优秀共青团员

5

校级十佳共青团员

3

校级优秀团干部

3

校级优秀团员

2

市级先进集体标兵

3

市先进集体

2

校先进集体

1

校优秀学生干部

3

校优秀学生

2

校单项积极分子

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5

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

5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1

校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4

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

校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2

校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1

其他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党委认定)

1-5

市优秀毕业生

5

校优秀毕业生

3

参加理论社团(合、良、优)

5、8、10

参加校级以上理论征文并录用

3

参加校征文获奖

1-3

参加市征文获奖

10

二级学院表彰

1

好人好事(校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需主管部门认定)

3、5、10、15

校级党/团校优秀学员

4、3

校五四红旗团组织

3

校五四特色团组织

2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3

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每人/年)

2/1

优秀学风班、优秀学风寝室

具体加分分值参照该年优秀学风班评选细则文件(3分)

活力团支部

参考优秀学风班的评分标准(3分)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团申请书

1

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

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80%/学期

6/4

班级平均绩点3.0/3.3/3.5+挂科记录

2/4/6若有挂科记录-1

备注:

1.平时分评分细则:由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年级情况制订细则,(其中优秀9-10分,不超过20%;良好8-9分,不超过30%)。平时分加分名单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进行统一认证,随后将评分细则以及加分名单上交到分团委处备案。

2.优秀学风班的分值可累计在25分之外。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共同获得者,只择分数最高的奖学金进行认证。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5)

内容

分值

暑期社会实践(个人、集体、校)

4、6、8

国家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证书)

5

国家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证书)

15

市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获得上海市主管部门证书)

2

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获得上海市主管部门证书)

5

校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获得学校主管部门证书)

1

校社会实践十佳标兵

5

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

志愿者服务(5小时/单位)

1

国家级优秀志愿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证书)

15

市级优秀志愿者(获得上海市主管部门证书)

10

院优秀志愿者(获得学校主管部门证书)

5

无偿献血

3

勤工助学固定岗(二级学院或各职能部门登记在册的人员)每学期

2

捐献骨髓(入库、配对)

5、15

优秀学风状态执勤工作(1次1分,上限3分)

3

礼仪工作(校级、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3、2

备注:

1.二级学院志愿者服务由活动组织者提供统一名单,活动负责人需要在策划中有明确的加分标准,否则不予认证。

2.志愿者不满5h以5h计算。

三、科技研究与创新能力(15)

内容

分值

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上海市赛

10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大赛入围全国及获奖

15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大赛获市级奖项

15

参加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作品竞赛

5

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15

参加校科技作品竞赛(以双创学院认定为准)

2

校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以双创学院认定为准)

5-10

论文发表(一般核心)

15(一般核心刊物论文,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2004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论文发表(一般公开刊物)

5(有期刊号、有邮发代号),每学年上限10分

文章、照片等在官方媒体发表

4

校报、校简报、院简报发表文章(每篇)

2、2、1

学校认定的学生刊物发表文章

1

团学动态发表文章

1

体院大讲坛(每讲)

1

其他学术报告(需承办学院或职能部门认证)

1(每讲)

竞攀杯一、二、三等奖

5、4、3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项

1、5、2

省市级、国家级科研立项(需主管部门认定或指导教师出具证明)

10、15

备注:刊物的发表认证需要有复印件和本人的签名方可加分。

四、人文艺术修养与身心发展(15)

内容

分值

参加校艺术团(按学年计分)

5

代表学校参加重要演出(每次)(需职能部门认定)

2

参加各省市级非体育、双创类比赛

3

参加地市级非体育、双创类比赛获奖

15

参加校辩论比赛

2

参加校辩论比赛获一、二、三等奖

8、6、4

参加校辩论比赛个人获奖

3

参加校演讲比赛

2

参加校演讲比赛获一、二、三等奖

8、6、4

参加校知识竞赛

2

参加校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

8、6、4

参加校园歌手大赛

2

获十佳校园歌手称号

8

高雅艺术进校园(每次)

1

参与校级文艺活动(需职能部门认证)

1

参与校级体育比赛

1

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第一、二、三名

4、3、2

参与人生发展导航

5

参加二级学院活动、获奖(需承办学院认证)

0.5-3

参加班级活动、获奖(需承办学院团委认定)

0.5、1

校园文化先进个人

3

军训先进个人

3

校艺术节演出

2-4

校级比赛裁判、记录台(每场)

1、0.5

参加院系级征文活动获一、二、三等奖

3、2、1

参加市级非体育类比赛、获奖一到八名

3/15、12、10、8、7、6、5、4

备注:

1.市级、校级、院级的区分标准以比赛证书的认证章为标准。

2.篮普、排普、足普、羽普、网普为校级比赛。比赛选手、获奖名单、裁判和记录台根据承办方提供的名单(需认证)为标准,活动负责人策划书中没有提及加分标准,不得加分。该类比赛裁判以及记录台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工作人员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身份只择一最高分值的身份加分。

3.系部活动的主办方和工作人员没有分团委书记或者副书记的认证不得加分,若加分,以系部标准1分为标准。

4.参加班级活动0.5,获奖均为1,学期末统一加,且只有一次加分机会。参加班会学期末统一加,且只有一次加分机会。

5.参加班级第二课堂活动+1,加分在活动结项后统一加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

内容

分值

担任市级学生干部(合-优)

15

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合-优)

9-15

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合-优)

8-12

担任校广播台台长(合-优)

9-15

担任校广播台副台长(合-优)

8-12

担任校广播台部长(合-优)

6-10

担任校广播台副部长(合-优)

4-8

担任校广播台干事(合-优)

2-4

担任校学生会部长(合-优)

6-10

担任校学生会副部长(合-优)

4-8

担任校学生会部助(合-优)

3-6

担任校学生会干事(合-优)

2-4

担任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合-优)

8-12

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合-优)

6-10

担任院学生会部长(合-优)

4-8

担任院学生会副部长(合-优)

2-4

担任院学生会干事(合-优)

1-2

担任院分团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合、优)

8-12

担任班团支书、班长(合、优)

2-4

担任班委(合、优)

1-3

担任学生社团(艺术团)主要负责人(合、优)

4-8

参加学生社团(合、优)

2、4

组织市、校、院、班级大型活动(非学生干部、需认证、每次)

4、3、2、1

担任楼长(合、优)

2-6

担任层长(合、优)

1-3

担任寝室长(合、优)

1、2

组织策划第二课堂活动(班、年级)

1、2

备注:

1.系院学生分会的加分名单经学生分会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进行统一认证,随后将名单上交到分团委处备案。

2.班委加分名单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进行统一认证,随后将名单上交到分团委处备案。

3.团干部加分名单经分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后进行统一认证,随后将名单上交到分团委处备案。

4.在对参与社团情况进行认证审核时,选择分数最高的两个社团进行认证。

六、技能培训及其他(15)

内容

分值

Cet-4 考试、

5

Cet-6 考试、

10

中、高级口译

10、15

通过日语考试(相当于 Cet-4)

5

通过日语考试(相当于 Cet-6)

10

通过其他外语考试(相当于 Cet-4)

5

通过其他外语考试(相当于 Cet-6)

10

通过计算机 NIT 考试

5

通过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考试

5

通过市初、中级计算机考试

5、8

通过国家一、二、三、四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5、8、10、15

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

5

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一、二、三级)

10、7、5

教师资格证书(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

其他社会资格认证

1-15

自学考试证书

10

辅修证书

8

驾驶执照(仅限大学期间加分一次)

5

记者证(需校党委宣传部认证)

3-5

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奖一、二、三到八名

3/15、12、10、8、7、6、5、4

参加国家级(含) 以上体育比赛、获奖

10、15

裁判国家级、一、二、三级等证书(需认证)

15、10、5、1

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3

运动员等级证书(健将、一级、二级、三级)

15、13、10、1

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9-6级)

9、8、7、6

国家级(省级)行业官方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10、5

国家级(省级)行业官方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2、1

社会性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3

社会性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1

国际级组织颁发的证书(需认证)

15

其他

1-15

备注: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技能培训加分均以获得的正式证书为准,网站截图等均不作为加分证明。

2.证书需在大学期间获得才可加分。(请在获得证书所在学年加分)

3.国家级和市级比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大体协组织举办的竞赛,其余组织和个人的比赛都不得计入第六栏,可计入第四栏。上述比赛如是由某项目协会或俱乐部组织,代表学校参赛则认证方式同上;以个人名义初赛,前三名可加分4、3、2分,参加未获奖加1分。

在整个素质拓展测评工作中,请注意:

1、每一个人最终的素质拓展分数计算只以一本计,如同时拥有多本,则只能选择其中一本进行计算;

2、同一活动只对参与者的一种身份进行计分,如同时具备多种身份,则只能选择分数高的身份进行计分;

4、如无特殊情况,每一项活动的认证周期为活动结束两周之内完成,在网上公示时间起开始算,逾期认证需由相应辅导员认可;

5、系院以及学生会所组织的,需要认证活动,具体计分项目需在策划当中有所体现并获分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相应辅导员认可。活动结束后,认证时需由活动负责人提供具有负责人、制表人以及分团委书记、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的人员名单,方可予以认证;

6、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为100分,如有出现超出100分的情况,以100分计。

7、本细则为《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补充,如有未尽事宜,由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分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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