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体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8〕78号)、《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关于调整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推荐条件的说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推荐工作组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成立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高炳宏、徐烈
副组长:蔡玉军、曹智超
组 员:吴瑛、许丁晨、何俊毅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诚信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业、运动成绩要求
1、各专业普通学生:
(1)素质拓展分不低于75分。(受疫情影响,2019-2020 学年的素质拓展分不纳入评价。素质拓展分以 70 分为达标分数。)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没有不及格记录。
(3)体育类专业学生:三年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2、优秀运动员:在校期间在世界三大赛、亚洲三大赛、全国三大赛获得前8名、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团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将申请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由研究生处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推免生在硕士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我院当年推免生的名额比例,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名单。待名额下达确定具体学生。
四、推荐测评办法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免试攻硕士研究生推荐环节成绩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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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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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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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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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16.25或平均分*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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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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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考试425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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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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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学生:六级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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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运动员:四级10分、六级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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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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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分、一级7分、健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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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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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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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平均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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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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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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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体院杯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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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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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一项代表性竞赛成绩;非奥项目加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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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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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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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三大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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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世界三大赛前六名10分。(就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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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业辅修证结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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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竞赛获奖(非体育、科创类):省级5分、区域级7分、国家级10分。(就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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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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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0分(论文内容与体育教育训练学相关,单位署名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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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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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一篇代表性期刊论文(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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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期刊:第一作者3分(论文内容与体育教育训练学相关,单位署名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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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就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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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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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全额加分,成员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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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赛项目获金-银-铜奖7-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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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赛项目获金-银-铜奖10-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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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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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平均分*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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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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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分值为150分,最终分值按照要求核算为满分100分。
2、竞赛成绩等级由训竞处确定。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向专业所属学院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素质拓展本。
3.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4. 外语成绩证明。
5. 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荣誉证书。
6.发表的科研论文。
7.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
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同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名为“院系+姓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
1.2021年6月30日前,体训学院完成推免细则的制定和公布。推免细则包括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流程、综合测评标准、择优遴选办法等内容,并在网站公布。
2.体训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及其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汇总和工作程序备案表(附件3、4)、个人申请表(附件2)原件及申请人PDF文档于7月22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人PDF文档按要求命名打包压缩,以学院为单位发至yzb@sus.edu.cn;其他文件纸质版交至绿瓦大楼1001研究生处)。
3.2021年9月中旬,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确定各单位(类别)推免生名额并公布。
4.2021年9月中旬,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在初选名单中确定拟推荐名单,经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研招办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它
1.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2.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