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绩效考核运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实行奖优罚劣,依据《关于上海体育学院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在客观、公正、公开基础上,按照分类管理、按类考核原则,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进行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二、考核工作组
组长:徐烈、高炳宏
成员:曹智超、蔡玉军、格斯尔、刘善德、舒盛芳、史芙英、项贤林、黄卫、李玉章、房纹萱、张震、王然、陶然成
三、考核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
2、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人员;
(2)外借、离岗创业人员。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 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及学术研究、教书育 人、管理服务的创新;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 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根据岗位分类,具体分教师类、教学辅助类两类进行考核。
1、教师类
教师的考核包含育人、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育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要把弘扬师德师风、潜心立德树人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按照上体院院字〔2019〕130 号《上海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要求,以高水平教学、高水平训练、高水平科研、标志性成果以及相 关的重大社会服务工作作为依据,进行年度考核。
2、教学辅助类
教学实验人员主要考核其承担的教学实验等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其他辅助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创新意识和自身建设。
五、考核等级及应用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学校按各单位的教职工人数的20%下达“优秀”名额。
考核等级的应用:优秀绩点为4.0,合格绩点为3.0,基本合格绩点为0.6,不合格绩点为0。
创新团队成员在所属部门进行考核,不再发放绩效奖励。
六、考核实施
1、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严把思想政治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不能为“优秀”: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或较大教学事故;
(2)未完成教师教学培训学分要求(不包括正高级职称教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2)未完成《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上体院院字[2015]106号)、《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上体院院字[2016]43号)相关工作量要求。
4、体训学院现有教职工122名(辅导员参加学工部统一考核,不占用二级学院优秀名额),优秀名额为25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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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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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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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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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竞技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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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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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网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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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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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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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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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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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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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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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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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运动与体能训练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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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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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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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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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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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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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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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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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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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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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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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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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时间
1、教学团队上报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及考核等级汇总
2021年12月27日下班前,各教学团队上报绩效考核优秀名单,被考核教师填写《2021年度上海体育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对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及工作成绩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年终总结以书面形式交团队负责人(本人及团队负责人签字)汇总后交至办公室(2114)鲍冉处。
2、教学团队总结评议
2021年12月14日下午15点,以教学团队为单位,组织团队负责人及办公室进行述职报告,采取集体评议的形式,对教学团队和办公室绩效考核。
3、学院考评
2021年12月28日,学院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教学团队评议的基础上,按照以教学、训练特殊贡献为主,在教学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中产生由学院统筹的优秀人员,并核准全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填报《2021年度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与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院人事处。
4、复议申请
征求本人意见: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复议,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应提出复核意见,并告知被考核人;如被考核人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意见,复议结果由人事处告知被考核人。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