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并在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中不断取得新突破,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金课建设方案》的要求,坚持以“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的目标与任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及认定范围
(一)奖励类别
纳入本办法奖励的竞赛分为Ⅰ、Ⅱ两类。
Ⅰ类包括:
1.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Ⅱ类包括:
1. Ⅰ类赛事的省级竞赛;
2.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3. 其他省市级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
二、对竞赛获奖学生(个人或团队)的奖励
(一)学分
学生获得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学校给予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学业成绩认定。
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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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替换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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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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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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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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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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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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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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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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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成果认定
根据获奖等级,学校给予参赛学生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如下∶
1.获得Ⅰ类竞赛"互联网+"、"挑战杯"国家级一等奖(含特等奖)的研究生(团队前三名,下同),认定为在权威核心期刊(《体育科学》级别)公开发表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Ⅰ类竞赛国家级银奖或二等奖的认定为在南京大学CS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不含扩展版和集刊)上公开发表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Ⅰ类竞赛国家级铜奖或三等奖的认定为在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获得Ⅱ类竞赛"互联网+"、"挑战杯"上海市级一等奖(含特等奖)的研究生(团队前三名,下同),认定为在南京大学CS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不含扩展版和集刊)上公开发表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认定成果纳入奖学金评定、学位申请和保研、审核制博士申请的学术成果考核范畴。
4.学生在参赛过程中的投入程度、对项目的贡献度由指导老师给予综合评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对综合评定反馈不佳的学生,学校不予认定其有关成果。
(三)奖学金
设置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奖励经费从校内奖学金经费中发放,具体标准见下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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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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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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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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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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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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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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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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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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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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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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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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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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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5,000
|
4,000
|
4,000
|
2,500
|
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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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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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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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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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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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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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10,000
|
5,000
|
“挑战杯”市赛
|
10,000
|
5,000
|
4,000
|
2,500
|
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汇创青春”等其他科技创新作品市赛
|
5,000
|
4,000
|
2,500
|
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国家级大创优秀项目
|
5000
|
市级大创优秀项目
|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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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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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项目多次参赛、多次获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所有项目学生(团队)依据获得最高赛事等级发放奖金,其中互联网+大赛专项奖与优秀奖可以兼得奖励。所获奖金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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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奖评优
在所有Ⅰ、Ⅱ类竞赛中获奖学生,在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优秀毕业生等各级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对竞赛获奖指导教师(个人与团队)的奖励
(一)成果转化
根据获奖等级,学校给予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时作为代表作成果认定。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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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科研或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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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金奖
(排名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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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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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级金奖
(排名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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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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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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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指导教师的认定顺序以项目在大赛报名系统中报名阶段提交的教师名单顺序为准。2.指导教师须从校赛阶段开始全程参与指导,并带领学生完成各项任务。若在大赛开展过程中发现指导教师存在未履行指导义务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不给予认定有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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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金
奖励获得各级各类竞赛奖项的指导老师(个人或团队)奖励经费从创新团队经费发放,奖励标准见下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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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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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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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
铜奖
|
专项奖
|
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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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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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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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60,000
|
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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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市赛
|
20,000
|
10,000
|
5,000
|
5,000
|
3,000
|
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挑战杯”
国赛
|
120,000
|
80,000
|
50,000
|
30,000
|
“挑战杯”市赛
|
20,000
|
10,000
|
5,000
|
3,000
|
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汇创青春”等其他科技创新作品市赛
|
10,000
|
5,000
|
2,500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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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
国家级大创
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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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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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大创优
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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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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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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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项目多次参赛、多次获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所有项目依据获得最高赛事等级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同一个项目由多位教师指导,奖金由排列首位的指导老师负责分配。单项奖可以和优秀奖兼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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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竞赛获奖项目组织方(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一)对在大赛中积极组织、认真配合的学院,学校根据评选指标,授予排名前三的学院“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作为学校对于二级学院
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优秀组织奖”评选指标如下:
1.学院主管领导全程组织指导参赛项目,对学生团队获得国赛、市赛、校赛奖项起到关键组织领导作用;
2.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师生报名参赛,学生报名数占院系学生总数的30%以上;
3.学生团队参赛项目(以团队队长为计算依据)在市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铜奖及以上奖项2项;
4.积极协助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赛前指导、项目培训和项目路演等工作;
5.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突出,对人才培养起到推动作用。
(二)对参赛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且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的指导教师学校授予“优秀创业导师”荣誉称号。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学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需要增补的相关赛事由学校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
休闲学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