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07)53号)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对本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工作机制,根据休闲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规范决策,推动内涵建设的制度保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是院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三重一大”主要事项
1.单位重大决策:指涉及党建工作、学科专业发展、学生培养,教学、科研、训练等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措施,内部管理制度、对外合作与交流等重大决策事件。
2.重要干部任免。
3.重要事项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1.实行每周一次的党政联席例会制度,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学院全体党政领导参加。班子成员对每周分管工作沟通交流,安排落实。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对各项工作实行集体决策。
2.定期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涉及学科专业发展、教学、科研、训练等重要事项,应定期召开有专业负责人,教授参加的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决策。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院工会主席或党代表可列席参加。
3.在学院里重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教授委员会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4.在院党政联席会议上,与会成员应对与会内容发表意见,对决策建议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5.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个人应服从集体决策,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6.本办法由休闲学院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学院有关文件。
休闲学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