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体系,建立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研究能力的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启动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现将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办法
1、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一年级及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项目的要求
(1)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我国当前或将来体育事业和体育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瞄准国内外体育科技发展的热点或前沿问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研究课题应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一致或相同。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2)研究课题应有实际工作领域相结合,根据选题的具体情况,一般应有大、中、小学校教师,或运动队教练员,或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人员等参与课题研究。
(3)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
(4)博士生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在读期间已经在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
(5)项目由研究生导师提出申请,一般在预定答辩时间的至少12个月之前提交申请。项目立项后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监督研究生实施项目。凡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资助。
3、申请立项程序:
(1)研究生导师作为申报人应首先向所属系(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立项申请表》,纸质一份,必须含原件;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系(院)进行初评,提出建议资助的项目。由系(院)统一将初审通过者的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处汇总。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院)上报的推荐立项申请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受资助项目及学生名单。审批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立项协议书,正式发文实施。
4、经费使用:经费的使用根据我院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5、成果结项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予结项:
(1)被资助的科研项目应是被资助者学位论文工作的一部分,提交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相关,项目研究的最后成果应体现为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必须申请参加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
(2)在结项前必须有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被资助者在项目结题时博士生至少有2篇(硕士生至少1篇)文章正式发表在一般核心及以上期刊。
(3)在有关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
(4)所有被资助课题须在学位论文的“声明”页最后一行须标明“※本论文受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基金[课题编号]资助”,字体与正文字体相同。个别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院)审批和研究生处同意,可适当延期。
(5)项目建设期满,结项申请人应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于指定时间内将结项报告书(纸质一式一份,须含原件)及项目建设成果送交所在系(院)。系(院)初审后集中上报研究生处,所有上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拟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结项项目。
(6)不按时结题者,退回全部资助经费方可申请学位。
6.资助计划
本年度拟资助博士项目10-15项(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20000元/项;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10000元/项);硕士项目5-10项(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10000元/项;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5000元/项)。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采取个人或系(院)申请、各系(院)初评推荐、研究生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学院批准公布的程序进行。项目完成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学院不再受理其任何研究生教育的资助项目。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由研究生导师申报,立项级别均为院管课题A类。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是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项,建立和保管项目与成果档案。各系(院)负责组织本系(院)项目与成果的申报、初评等具体管理工作,并协助开展项目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各有关系(院)要充分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以系(院)为单位进行初评后,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研究生处。获准项目将于2013年5月公布、启动。
项目申报书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刘建炜 电话:51253165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